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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/7/15媒體識讀最前線-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性平宣導講師劉羿佳
日期:2017-07-15 16:02:14 | 瀏覽次數:2491
主 題:媒體識讀最前線-觀看課程內容,請點選此處
講師:劉羿佳
樹德科技大學諮商中心資源教室輔導員
財團法人友友錦祿教育基金會性平宣導講師
105學年度性教育推廣中心講師
以下二則真實的社會案件
寒蟬效應
房思琪的初戀樂園
愛是什麼??
性與愛的界線:愛是否容許任何形式的性?包含可以利用、交換、暴力、不被允許或違法的性(如通姦)?
權力與愛/性界線:
愛情關係裡的不對等/身分關係的不對等 ,EX:師生戀。
性與暴力的界線:
違反意願的性,就是性暴力
愛慕
權力
斯哥爾摩症候德群?他說:我會保護你
創傷壓力症候群?
第三人責任??校園耳語
第三人責任??網路八卦
學校應有何種處理方式?
1.24小時內通報
2.校內性平會調查之發動
申請
檢舉
經媒體報導之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,應視同檢舉,學校或主管機關應主動將事件交由所設之性平會調查處理。
法律怎麼說?(一)
疑似被害人不順配合調查時,學校或主管機關仍應提供必要之輔導或協助
法律怎麼說?(二)
管轄學校:
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所屬之學校
行為人為學校首長者,應向學校所屬主管機關
行為人在二人以上,分屬不同學校者,以先受理申請調查或檢舉之行為人所屬學校
行為人於行為發生時,同時具有校長、教師、職員、工友或學生二種以上不同身分者,以其與被害人互動時之身份,定其受調查之身分及事件管轄學校或機關
法律怎麼說?(三)
20日書面通知受理
調查
當事人及證人之身分保密
負保密義務者洩密時,應依刑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罰
彈性處理當事人之出缺勸紀錄或成績考核
尊重被害人之意願,減低當事人雙方互動之機會。
保護被害人措施:法庭的單面鏡
房思琪的初戀樂園
台灣文壇新星年少被「誘姦」林奕含自殺反映了什麼?
台灣女作家林奕含周五(4月28日)傳出自殺身亡的消息,震驚台灣社會。林奕含雙親通過出版社發表聲明,指女兒多年前被補習班老師誘姦,最終走上不歸路。
林奕含得年26歲,今年出版第一本著作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,小說描述13歲主角房思琪被補習班老師性侵的故事。林奕含生前接受媒體訪問時,曾否認自己是書中主角,故事情節是由身邊女生的真實經驗改編。
林奕含父母經出版社游擊文化發表聲明說:「奕含這些日子以來的痛苦,糾纏著她的夢魘,也讓她不能治癒的主因,不是憂鬱症,而是發生在8-9年前的誘姦。」
「《房思琪的初戀樂園》,是奕含在年輕時,被一個補習班名師誘姦後,引發痛苦憂鬱的真實記錄和心理描寫。書中的女主角,思琪、曉奇、怡婷等人,都是奕含一人的親身遭遇,但她為了保護父母和家庭,才隱晦分寫。」
作者林亦含說
她在「報道者」網站的訪問中說:「沒有人知道我比任何人都不甘心,這個疾病它剝削了我曾經引以為傲的一切,我曾經沒有空隙的與父母之間的關係、原本可能一帆風順的戀愛,隨著生病的時間越來越長,朋友一個一個離去,甚至沒有辦法唸書,而我多麼地想要一張大學文憑。」
「奇怪的是,沒有人要聽我講內心那個很龐大的騷亂、創傷、痛苦,沒有人知道我害怕睡覺、害怕晚上、害怕早上、害怕陽光、害怕月亮。」
五成性侵受害人是未成年少女
台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林美薰說:「被害人發生事件後,幾乎每一個人都會有一個創傷的反應……當時間拖得越長的時候,它就會變成一個疾病。」
林美薰指,其中一些受害人會因此患上憂鬱症、強迫症等等。
根據台灣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接獲的通報,台灣去年有約8100人遭受性侵害,其中逾80%受害人都是女性。
受害人為18歲以下的女生大概佔一半。數據顯示,其中82名受害人,與加害人有師生關係。
林美薰說:「這種師生關係蠻多都是一種誘騙、恐嚇的一個情況之下……尤其是在學校或補習班,老師會假借他特別照顧她、特別關心她的功課去跟她約時間,慢慢去取得這個少女的信任。」
起訴率少於一半
林美薰認為,就算受害人決定報案,司法也不一定為她們帶來公道。
去年台灣共錄得約1.3萬宗性侵案的通報,但林美薰說,只有約4000宗得到警察處理。而在這4000宗個案當中,只有約一半會得到起訴。
台灣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李佳玟教授說,性侵案是「密室犯罪」,往往難以取證。
不同思考-性侵被害人的反應
「被害人遇到性侵案的反應有很多種……有時候她的反應是呆掉,不知道怎麼辦;有時候會逃跑、會反抗;有時候甚至會試圖跟對方交朋友,因為她不知道會不會被打傷、被傷害;甚至她因為不想染上艾滋病而拿保險套跟他發生性關係。但是我們這社會一般只接受逃跑跟抵抗。」
我們能作些什麼??說些什麼??
小孩會用試探性的問話?
我們可以多花一些心思,因為有時後是小孩對我們的暗示!!
教導孩子性教育六大概念中的個人技巧,在遇到危險時你可以怎麼做,而不是孩子害怕被罵而選擇隱藏。
師長的態度影響學生及孩子對我們坦誠的程度!
先多聽,少指責!
證人及證物
證人-間接證據
證物-直接證據
國民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課程綱要能力指標概念架構表
例案:師生間之情愛關係
師生間之情愛關係
案例 :
高中理化老師瑞平(二十七歲)年輕帥氣,是該校女學生注目的象。高一女學生雅麗(十七歲),外型亮麗,雅麗非常愛慕瑞平,常在下課後找瑞平聊天、討論功課。瑞平也很喜歡雅麗,會打電話、買東西給雅麗。有人目睹瑞平和雅麗併肩在海灘散步、共乘機車出遊,他們在談戀愛的八卦消息開始在該校流傳。班上的同學對瑞平與雅麗親密的互動日漸產生反感。尤其是理化被當的阿易(覺得瑞平有給雅麗私下加分)以及也愛慕老師的佳佳(覺得瑞平怎麼會跟那種壞女人在一起)。後來雅麗懷孕的流言傳到校長耳中,校長下令調查此事。
Q1.「師生戀」有什麼不好?
A1:「師生戀」違反專業倫理。教師跟學生在身分上的差異,雙方權力上必定處於不平等的狀態,簡單地說,教師有權力,能影響學生成績、學分、學位、比賽機會、工讀機會等,學生順從、討好、仰慕教師的情況,不是單純的愛情。
親密關係的本質是「權力對等」,但師生關係的本質是「權力不對等」。面對老師的追求,若學生不敢明確拒絕,也不願屈從,就會產生性侵害、性騷擾糾紛。
況且,雙方的情愛關係,勢必會影響學習的氣氛、師生的信任,若造成同環境其他人的負面感受,對其他人會構成性騷擾。本例中,瑞平、雅麗的互動具有性意味,導致阿易、佳佳產生負面情緒,阿易、佳佳算是性騷擾的被害人。
從而,師生間若存有督導、考核的情況,不適合發展親密關係。準則第7條規定:「教師於執行教學、指導、訓練、評鑑、管理、輔導或提供學生工作機會時,在與性或性別有關之人際互動上,不得發有違專業倫理之關係。教師發現其與學生之有違反前項專業倫理之虞,應主動迴避或陳報學校處理。」
全國教師會依據教師法第27條訂定之全國教師自律公約規定:「為維持校園師生倫理,教師與其學校學生不應發展違反倫理之情感愛戀關係。」教師若與正在授課的學生發生情愛關係,即使師生間兩情相悅,教師仍會被教評會、考績會以「行為不檢有損師道」為由予以政懲處、教育處置,以維護專業倫理、教學品質、學習環境。
此外「師生戀」中的學生若未滿十六歲,即使學生同意跟教師性交或猥褻,教師在刑事部分,構成刑法第227條與幼男幼女性交猥褻罪;在行政部分,構成性平法第2條第3款的性侵害。
所以,師生戀除兩情相悅之外,要合法至少要具備三個條件:
(1)雙方已無師生關係
(2)學生已滿十六歲
(3)雙方均單身、無婚姻關係
若畢業之學生已滿十六歲,但未滿二十歲(未成年),仍受法定代理人監護,而法定代理人不認同師生交往,仍可以衍生法律糾紛。又若師生間年齡差距太大,恐引來輿論非議。
Q2.社會無法接受師生戀的原因為何?
社會期待學校是教育、學習的場所,社會大眾期待教師在學校認真教學、學生在學校認真學習,期待教師言行符合師道,堪為學生的模範,對學生傳道、授業、解惑。因此,社會無法接受教師憑藉學識、年齡、身分、智識程度、社會經驗上的優勢,掌控學生成績優劣、畢業與否的權勢,利用教育學生的機會及學生對教師的信賴,跟學生談戀愛,混淆學生對教師的情感,耽誤學生的學習及發展,影響學生的人際關係及價值觀,也破壞了其他學生的學習環境。
Q3.師生之間的互動達到什麼樣的程度會有爭議?
A3:一般師生之間的互動原則上是以教學或學習為目的的公開互動。如果師生之間的互動是私下(非公開)、單獨針對特定學生(不公平)、非關教學或學習(非教學必要)就容易有爭議。
Q4.學校發現有疑似師生戀的情況,該如何處理?
A4:若尚未產生性侵害、性騷擾糾紛,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應討論勸阻、隔離、教育輔導當事人之適當措施,使當事人在互動時符合師生倫理。若已產生性侵害、性騷擾糾紛,應為校安通報、法定通報,性平會應討論勸阻、隔離、教育輔導當事人之緊急措施,並進行校園性侵害、性騷擾事件之調查處理。
Q5.什麼是性徇私?
A5:性徇私指教師因偏袒提供性服務的學生,用職權給予特殊待遇或有資源(例如:獎學金、參機會),將導致其他條件相同學生權利上的損失。性平法第2條第4款第2目,已明文將「性徇私」納入校園性騷擾類型。
Q6:如果老師已婚與學生發展戀情會有何影
A6:由於女學生已滿16歲,女學生與老師合意發展婚外情愛關係,並非性侵害、性騷擾。即便性平會認定本案性侵害、性騷擾不成立,但學生身為教育機關,不容許已婚教師與學生發展外遇關係。因此,學校仍可由教師考績委員會對老師為申誡、記過、記大過之懲處;依據教師法第14條第1項第7款,對老師為解聘、停聘、不續聘之懲處。若老師與女學生另有誣告、通姦、妨害名譽等刑事訴訟糾紛,或侵權行為、金錢借貸等民事訴訟糾紛,由法院處理。
Q7.如果學生對教師表達愛慕,教師該如何處理?
A7:感情的事通常一個巴掌拍不響。因此教師為了避免閒言閒語,不要讓學生覺得教師對那個學生特別好。教師要讓學生覺得教師對每一個學生的教育、關心、照顧是一樣的,可以坦然公開的,沒有徇私、沒有不良企圖。如果學生自認為教師對自己特別好、對自己有意思,或主動追求教師,經教師勸阻、拒絕仍未已善,此種情況下,教師已無法教育該生。教師需將此事報告學校,由學校適議處理措施。例如:調整課務隔離雙方、對學生進行心理輔導。
Q8.當老師察覺學生什麼樣的狀況時,老師對學生有一些提醒?
A8:當老師覺得學生過度親近自己,探問老師感情狀態及私生活,有意無意地觸碰老師,逾越老師的身體的界線,令老師覺得不舒服、被冒犯,在下課後或假日打電話跟老師聊無關課業的事情,在老師家附近遊蕩或獨自到老師家拜訪。老師必提醒學生要尊重老師。
about
因為自己要用最好的辦公室,又找不到喜歡的空間...
索性自己打造一個讓人驚喜的空間,現在~我們要與更多人一起共享這個空間:
Coworking Space
Jan 13,2017 共享辦公室(英文 Coworking Space )也稱為共同工作空間,相對商務中心來說就是沒有獨立辦公室出租,是一種”共享經濟模式”。
所以共享辦公室在一個開放且寬廣辦公空間,與其他小型公司、團隊或者個人共享辦公空間或辦公桌椅,且提供比商務中心更短期彈性租賃服務,及完善的人脈網絡系統、辦公室設備及專業的秘書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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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an 24, 2017 資源共享是共同工作空間最大賣點
不但有工作的氣氛,周圍的人有類似價值觀也較能認識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。開放的工作空間容易營造工作氛圍,以及有很多機會能與旁人了解工作上火花及工作資訊(所以也稱為共享辦公室),另外經營者也會從旁協助常舉辦活動來促成使用空間的人更加熟識,所以共同工作空間是新創者的試煉地及人脈養成處也不為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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