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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/4/14漁業署全力投注人力經費 加強遠洋漁業管理
日期:2016-04-14 10:55:29 | 瀏覽次數:2477
為強化漁業管理,健全我國遠洋漁業之法律架構與管理制度,農業委員會漁業署推動「遠洋漁業條例」草案、「漁業法」及「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三項遠洋法案,目前已在立法院完成一讀;另為配套推動遠洋三法,漁業署也規劃相關管理措施,如遠洋漁船裝設電子漁獲回報系統、國外指定港口及卸魚申報等,提升我國遠洋漁業管理能量。
對於「綠色和平」(14)日發布的新聞,指稱「你吃的海鮮可能來自非法捕撈或受虐漁工?」一文,漁業署表示,綠色和平是一國際環保團體,應本於事實取信於眾,以聳動偏頗的用語誤導社會大眾,並非妥適方式。
針對綠色和平指稱在3個月內發現16起漁船疑似違法卸鯊魚魚鰭案例,漁業署指出,綠色和平不是執法單位,不瞭解他們蒐集證據方式,或蒐證內容是否屬實。但若有相關具體證據提供漁業署,必當進一步查證釐清,如違規屬實將依相關漁業法規追究責任,秉持勿枉勿縱原則辦理。
漁業署表示,台灣於101年領先亞洲推動「鯊魚鰭不離身」法規,採取較國際漁業管理組織5%鰭身比更嚴厲的管理措施,已顯示對杜絕鯊魚割鰭棄身情形的重視程度;至今年3月31日止,漁業署共進行4,412次卸魚檢查,查獲違規核處31件,除有100多名可機動配合的檢查人力外,也與海岸巡防署及各地方政府合作,未來將持續彼此合作關係,共同進行執法查核。
漁業署強調,外籍船員已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漁業勞動力來源,特別是我國的船主與船長除與外籍勞工為僱傭關係外,更是視外籍漁工為海上工作的重要夥伴。有關巨洋國際漁業公司仲介柬埔寨船員到我國漁船工作案,漁業署已於101年12月將相關涉案人移送我國司法機關偵辦;至於「春億217號」漁船航行經過海上喋血事件,已進入刑事偵辦程序,並由相關機關依程序辦理。後續如有相關具體事證的個案,都將嚴查並依法辦理,以保障人權,同時將持續保障及提升外籍漁工的福利。
漁業署為落實遠洋三法的執法工作,已積極爭取預算及人力,行政院於今年1月15日已核定5年期「強化國際合作打擊非法漁業計畫」,總計新臺幣23.5億的預算以支持我國漁業管理,提升我執法能力。漁業署除持續進行我國管理改善工作外,並同時向產業團體與漁民進行溝通宣導,希望配合推行之相關漁業管理政策,以確保我國漁船作業權益及漁業資源永續利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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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working Spac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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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 More不但有工作的氣氛,周圍的人有類似價值觀也較能認識志同道合的合作夥伴。開放的工作空間容易營造工作氛圍,以及有很多機會能與旁人了解工作上火花及工作資訊(所以也稱為共享辦公室),另外經營者也會從旁協助常舉辦活動來促成使用空間的人更加熟識,所以共同工作空間是新創者的試煉地及人脈養成處也不為過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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